关于企业征信报告和企业信用评价报告的区别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7日

众所周知,企业信用评价报告为投资者提供了客观公正的资信信息,是评估对象资信状况好坏的鉴定书。而与之相像的企业征信报告也为查询者提供企业全面、准确的综合信用信息,为交易提供参考决策,因此很多企业无法分清企业征信报告和企业信用评价报告的本质区别。

(一)定义不同

企业征信报告又称企业信用调查报告,是征信产品的一种,它向查询者提供企业全面、准确的综合信用信息,为各类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企业征信行为是收集客户信息,并保存整理出来,合法提供信用记录,客观记录、合法传播,不能删改或增加征信机构的主体意见,所以征信并不是评级或评价。

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又称企业信用评估报告,由信用分析师对其信用等级进行判断并给出对应的信用等级,在一定周期内判断评估对象的综合风险水平。信用评级是对这家公司的综合信用状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除企业的资信状况以外,资讯舆情、社会责任等方面都是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二)主要内容不同

企业征信报告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声明信息四部分内容,由征信机构或商业银行出具,但仅供自我了解或向他人证明,并不被管理机构和部门采纳。一般使用16的风险指数表示停业的概率由低到高。

企业信用评价报告通常包括企业的组织运营能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表现以及外部影响等等,根据等级划分标准,信用等级一般划分为四等十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D,每个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但不包括AAA+。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结果必须对外公示。

(三)主要用途不同

企业征信报告主要用途:

1、供企业主动了解自己的征信记录。

2、作为自身资质及信用状况的证明,以取得合作方的信任,但不被管理机构和部门采纳。

企业信用评价报告的主要用途:

1、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的通行证。

2、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享有加分权利。

3、项目融资的敲门砖。

(四)报告出具主体不同

企业征信报告出具者:征信机构或商业银行。

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出具者: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

2014年各种政策法规陆续出台以来,全国各地省市的大部分招标单位,已经逐渐将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企业的准入门槛,并给予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优良者1-6分的加分支持。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都会积极申办第三方信用报告。

在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中有要求,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第三方信用报告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信用报告重要依据。除此之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由此可见,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是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必须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大家千万别和企业信用调查报告混淆了,如果因此而直接废标就得不偿失了!另外,招标文件中通常要求将有效的信用评价报告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出现重大信用危机,需重新进行企业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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