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

       新华社客户端重庆6月16日电(黄亮)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冠辉电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建达来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以下简称第六稽查局),急迫希望尽快修复信用问题,能够参加投标,迈出复产复工第一步。

       第六稽查局立即核实,原来在去年6月28日,第六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对该公司取得增值税发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做出税务行政处罚6万元的决定。该公司接受处罚并于当日将税款、罚款、滞纳金缴纳入库。

       随后不久,该公司的税务行政处罚信息作为不良企业信用档案信息,通过部门间信息系统自动传输、同步到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受政府、金融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特别是政府采购、工程投标准入受限。因为疫情停工数月,此次参加国网电力重庆分公司的招投标项目,该公司才发现事情不妙。

      “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几乎停顿,想借这次招投标机会实现复工复产,一旦错过,不知还要等多久。”程建达很着急。他表示,已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准备了相关资料,还差税务部门作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自去年6月接受行政处罚后,我公司已经全面整改了。但是我看文件,说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可还有5天招投标就要开始,这可怎么办?”程建达说。

       第六稽查局迅速核实,该企业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中第三条第一款“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行政相对人主动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请开展信用修复的,应参照信用网站修复要求,公开做出信用修复承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通过相关信息系统报送信用修复完成情况,经信用信息公示的责任部门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等规定,可以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随后,第六稽查局仔细审核了该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当即出具《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同时,税务人员主动与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平台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及时传递相关信息资料,原本需要15个工作日办理的信用修复,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了。

       “感谢你们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要是晚几天,我们就无法参加这个上千万项目的招投标,复工更遥遥无期了。”程建达表示,信用修复给了公司重新出发的机会,是一次新的开始,一定会好好珍惜信用,依法诚信纳税。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人员表示,在工作中发现,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主动进行信用修复并不看重,往往等到急需金融授信、参与招投标等需要信用支持时才重视,这就耽误了时间。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等关于信用修复的要求,尽早提交申请,早修复早受益。同时,税务部门也将加大向企业普及信用修复相关政策的力度,助其提升信用水平。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