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光伏电缆》等四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发〔2021〕34号)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工信部规〔2021〕178号) 《关  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1〕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光伏行业的绿色转型  升级,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正式批准立项《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光伏电缆》(计划编号: T/CIET 182-2023)《光伏电缆制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计划编号:T/CIET 183-2023)《晶体硅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计划编号:T/CIET 189-2023)《浅滩用光伏电缆技术规范》(计划编号:T/CIET 190-2023)。

为切实做好《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光伏电缆》等四项团体标准编制宣贯工作,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管理要求,现面向接函单位公开征集《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光伏电缆》等四项团体标准起草宣贯单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底。

为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适用性,请接函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接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标准意义

(一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

(二开展绿色制造评价,为实施绿色制造的优秀企业授牌。

(三)为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提供标准化依据。

(四)为国家的“绿色制造”、“双碳目标”承担社会责任。

(五)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绿色制造”项目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相关认证及财政补贴。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起草单位应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愿意承担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起草费用、技术和人力支持。

(四)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姓名。

(二)本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或本标准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铜牌证书,授予起草人证书。

(四)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四、起草单位、起草人承担义务

(一)积极配合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标准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制修订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五、申报要求

《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光伏电缆》等四项团体标准由中 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3年8月31 日前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建平   13552794535

刘唯唯   010-57811642

   箱:592736180@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设部南新楼4层405室

附件:《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光伏电缆》等四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

         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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