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组织相关专家,审议通过了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申报的《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规范》、《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强脉冲光治疗仪》、《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射频治疗仪》、《美白祛斑功效护肤品通用要求》等四项团体标准的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认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相关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系人:高心坦 电话:18611907931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关于 《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规范》等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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